(原标题: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建平主持,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922%。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且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