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可不定期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本制度适用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