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5年11月14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以人民币30,000,000元(约港币32,880,000元)收购其位于中国山东省东营市的若干指定环保设备及设施,并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三年。融资款项将通过集团内部资源或外部银行融资支付。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33,921,000元,包括本金及利息,按月分期偿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900,000元作为免息保证金。担保人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万达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共同及个别担保,并分别以其持有的股权及应收账款作质押。本次交易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董事会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