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光股份: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52,125,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13,704,200股,占比10.3471%。会议审议议案获得有效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