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布延迟寄发有关华富建业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联合要约人作出之收购恒富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不包括联合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及╱或同意收购之股份)之有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之综合文件)
兹提述Zephyrus Capital Limited与曾俊豪先生(统称“联合要约人”)及恒富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联合刊发的公布。联合要约人拟作出有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收购恒富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不包括联合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联合要约人与董事会原计划将要约文件与受要约人董事会通函合并为综合文件,并于联合公布日期后21日内(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综合文件中的若干资料,包括估值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件,综合文件无法如期寄发。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并将寄发期限押后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五日或之前,该延期已获执行人员同意。联合要约人及公司将适时就综合文件寄发及相关接纳表格发出进一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