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同意,反对占0.0332%,弃权占0.006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