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泽璟制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薪酬政策建议、审查管理层薪酬、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审议离职补偿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