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1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5年11月13日因客户主动发起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卖出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15,200股,总金额为1,083,710.0072港元,成交价均为每股71.2967港元。同日,UBS AG为清结因客户交易产生的自营持仓,买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15,000股,总金额为1,073,120.0000港元,成交价格介于每股71.5000至71.5500港元之间,并确认相关平仓操作已于交易日后首个交易日上午交易时段结束前完成。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