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第1次修订))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质量管理能力。改聘情形包括审计质量缺陷、拖延审计工作、丧失资质等。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及审计履职情况,公司需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