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