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任标准、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