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制度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程序、会议召开要求及信息披露义务,强调重大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要求每年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