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制度还规定了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保密要求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