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南水务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审议事项包括董事选举、利润分配、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争议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