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未采纳其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