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关联,存在严重违规等情形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制度遵循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方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