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规范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控制权,并对信息披露、股份买卖、承诺履行等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公司建立防范资金占用机制,发现占用将立即申请司法冻结股份。相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