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体发布。公司应披露环境信息和社会责任情况,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财务内部控制、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