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违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再审申请人高彩娥不服杭州中院作出的(2024)浙01民终4410号民事判决,向浙江高院申请再审。本案系原实际控制人张曦未经公司审批,以公司名义签署借款协议并提供担保的违规事项。杭州中院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案件处于再审审查阶段,公司已冲回前期确认的预计负债6,045.45万元。公司经营正常,将根据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