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惠記集團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會議修訂並採納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大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亦可按需要召開。會議法定人數為三名成員,可透過通訊設備舉行。委員會職責包括制定及檢討提名政策、評估董事會架構與組成、物色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建議董事委任與繼任計劃、檢討董事貢獻與表現、支援董事會評估,以及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並監察目標進度。委員會有權調查相關事項、索取資料、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委員會須每年檢討自身表現、組成及職權範圍,並向董事會匯報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