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程序及董事长职责等内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需遵守关联董事回避、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等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决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董事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