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提起之法律程序)
新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36)于2025年11月13日发布公告,披露其作为担保人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提起法律程序。该诉讼涉及柳州新宇荣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未能偿还贷款协议项下的款项。截至2025年7月18日,未偿还本金、利息、违约罚息及相关法律费用合计人民币48,257,991.13元(约52,746,000港元)。同时,原告要求以折价或拍卖方式处置柳州新宇荣凯位于广西柳州鹿寨县江口乡水碾村的已抵押不动产。本公司与广西荣凯华源电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均被列为被告。案件将于2026年4月9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司确认柳州新宇荣凯为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并表示据董事会所知,该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寻求法律意见,并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汇率:人民币1.00元兑1.093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