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开设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变更用途或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