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行为。制度明确了报送信息的范围,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提前泄露信息。对外报送信息需履行审批程序,经办人须填写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报送。报送时应附保密提示函,并要求接收方签署回执,列明信息使用人员情况。回执原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如因外部单位泄密导致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制度,防止信息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