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及时公告决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