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治理水平。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战略、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等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可现场或通讯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