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人选,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并履行相关提名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回避制度及工作评估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