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传递与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制度明确了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报告。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的形式、程序及持续报告要求,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