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1月11日,东方雨虹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和杭州市江干区(现上城区)的部分商铺及办公用房。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2,580.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已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