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居忠))
张居忠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已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