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出席资格、会议召开、决议程序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投资、修改章程等职权。涉及重大交易、财务资助、担保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议召开。会议召集、表决程序及决议效力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