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泰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及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