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及职责权限。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及一名常居香港人士。独立董事需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制度规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任期不超过六年,津贴由公司承担并经股东会审议。该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