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因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亚联公司上诉,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该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无影响。光大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就该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