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冀民终1324号和(2024)冀民终1325号民事判决书,均为终审判决。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诉请求被驳回,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此前该案历经多次诉讼程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本次判决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