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权范围及工作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