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也可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规定范围,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