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为规范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经董事会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未公开信息。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应主动披露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