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 – 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48)于2025年11月12日宣布,继此前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及7月31日向江苏银行认购本金各为人民币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及第二期)后,公司又于2025年10月27日、10月28日、11月11日及11月12日陆续认购了本金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第三至第六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等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分别为64天、63天、48天和48天,收益率区间为1.2%至2.3%。由于该等交易由同一家银行在12个月内完成,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14.23(1)条需合并计算,合并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公司使用A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及资金安全。董事会认为交易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