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后立即披露。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公司还建立了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