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项下的21项子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