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1月修订,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