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