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发股份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因参股公司惠州大亚湾康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银团贷款中的30,334.56万元本金,公司作为担保人已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将相应担保履约款支付至贷款银行指定账户。康成公司股东已按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形成对公司对康成公司的应收债权,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采取追讨、仲裁或诉讼等措施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