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供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大会(「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或延会)使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股东于2025年11月27日上午十时正举行的股东大会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主要内容包括:(a)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与中国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b)批准本集团在协议期间存放于诚通财务的存款每日最高结余(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c)授权任何一名董事采取必要步骤落实金融服务协议条款;(d)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协议,并对协议条款作出非重大且符合公司利益的修订。股东须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十时正前将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文件交回股份过户登记处,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