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经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