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相关管理要求。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空缺期间需指定人员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