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公司设立差错认定标准,明确责任划分,对责任人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追责形式,并要求董事会审议后对外披露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