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之一,涉及湖州市飞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及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要求贵州高酱酒业支付租金10,675,037.30元及违约金、留购价款1元、保全保险费6,123.65元和律师费12,250.00元;公司在前述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共计96,597.00元,由原告负担7,800.00元,两被告连带负担88,797.00元。公司已计提相关租金及利息,相关费用将影响本期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