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评价标准,审查薪酬方案,提出奖励与惩罚制度建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进行管理。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议事细则及职责权限均在规则中予以规定。